談創制、複決兩權—社會安定之基石

 

曾元勝

會計師-—2001年台美基金會理事會理事

      最近台灣行政院為了是否要舉辦核四諮詢性公投一事,作了一次決策性的宣告,以「行政院無法掌握不確定因素」為由,宣告停辦。對此筆者也認為,在現今經濟景氣低迷,企業投資意願低落,實在禁不起再一次的動盪及分裂,行政院此一決定將會提高人民對行政院施政一貫性的信心,有助安定人心,俟民眾對公投有正確的認識,國家有明確的公投規則後,再舉辦公投也不遲。同時也希望民進黨政府秉持一貫立場,盡快制訂「創制法」及「複決法」,使人民能直接參與國家重大議案之決策,以落實憲法上賦予人民的創制、複決兩權。
 

      談到創制權、複決權,筆者在一九九九年參與該年度台美基金會社會服務獎評審時,對該年度社會服務獎得獎人柯蔡玉瓊女士,為了要求立法院早日制定強制汽車駕駛人購買責任保險法,強制要求汽車駕駛人購買意外責任險,以確保車禍受難者的權益,不惜拋頭露面,聯合全台灣各車禍受害者家屬,在有組織、有計畫下,向立法院各單位及政府施壓,經過七年的奮鬥,終使此一法案得以通過實施乙事,除對蔡女士此一堅忍不拔、為社會福利而奮鬥的精神感到欽佩外,對台灣民主政治架構上的缺失感到憂慮。曾於台美基金會一九九九年年刊著文要求台灣主政諸公,憑著良心,早日制訂人民創制法與人民複決法,使台灣人民能早日享有完整的參政權。
 

      當時台灣政府由李登輝總統主政,但兩千年五月,台灣政府變天,由民進黨的陳水扁總統掌權,為貫徹民進黨反核精神,在張俊雄行政院長之決策下,宣佈停建核四工程,於是立法院在野政團,立即聯合圍攻,加上媒體興風作浪,整個社會為之動盪,人心惶惶,經濟凋零。
 

      行政院為穩定社會,不得不撤消原議,再次宣佈核四復工,並為安撫反核單位,開了支票表示核四問題將在二00一年底之立委選舉時,辦理人民公投。可惜台灣立法進度遲緩,又改稱要辦「核四諮詢性公投」,以為替代。可惜所謂「諮詢性公投」並無法律根據,不論結果如何,必再掀起另一波的爭議,於是行政院經由「核四諮詢性公投」評估小組評估結果,行政院基於避免帶給社會不確定因素,決定年底選舉停辦諮詢性公投,其做法是可以理解的,也是個成就務實之決定。
 

      但是人民的意志無從宣洩,另一波的抗爭,必難避免,似非一成熟的民主國家應有的作為。為避免永不停止的抗爭,製造社會動亂,政府應儘速製訂人民創制法、人民複決法,使人民的意志,能經由此兩法得以表達,避免無謂的抗爭,作為社會安定之基石。
 

      關於創制權與複決權之施行,筆者謹以最近在美國洛杉磯縣政府委員會通過,將是否限制縣政委員任期最多為三屆共十二年的議題列入選票,交選民於明年三月大選時公投乙事介紹與國人參考。
 

      美國加州洛杉磯縣人口近一千萬人,但只有五名縣政委員負責縣政之指揮與管理,每名縣委轄區人口近兩百萬人,比美國某些州的州長管轄的還多。它的預算及行政權力,比世界上許多國家元首還大。由於選區遼闊,選民眾多,縣委成為很難挑戰的職位,一旦選上,雖每四年改選一次,很少新人能挑戰成功,故縣委在加州幾乎成為權大薪優的終生職。
 

      加州選民認為有改革之必要,但幾次提案,屢遭現任縣委們的反對與否決,最近縣民改變策略,提出創制案要求限制縣委之任期為三屆共十二年,雖然部份現任縣委認為,限制任期將使立法經驗豐富的公職人員被迫離開,立法機構由經驗不足者主導,會影響公共行政的品質為理由拖延,可是創制案提案團體們一再公開該創制案的利弊,交由公眾討論,並分別與現任縣委們討論,並以選票作為威脅,終使現任縣委們能體會到民主之可貴,除了要有投票多數決定的形式外,在制度設計方面猶要有「尊重少數」的內涵,尊重少數人提出改變的要求,決議通過將此爭議議題提交選民於明年三月大選時公決。
 

      全案過程完全是文鬥,既無抗爭,亦沒有人丟雞蛋,更不必要頭綁白布條在路邊絕食,完全在和平理性的過程中進行,社會全無動亂景象,這就是創制權、複決權的崇高精神。
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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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modified: 10/30/07